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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忠培先生與華縣隊考古
王煒林
(山西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摘要: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期,為了配合三門峽水庫建設,黃河水庫考古隊陜西分隊華縣隊在張忠培等先生的領導下,對渭南、華縣的相關區域進行了考古調查,對華縣泉護村遺址和元君廟仰韶墓地進行了發掘。他們在工作中創立的旨在構建一個區域考古學文化編年序列的方法———“華縣渭南模式”和探索一個墓地背后人群關系的方法———“元君廟模式”,對中國考古學的發展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不僅如此,他們還辨識出了兩個新的考古學文化———老官臺文化和泉護二期文化,為以關中為中心的仰韶時代考古學文化的淵源和流向提供了坐標。
關鍵詞:張忠培;華縣隊;黃河水庫考古
新中國成立之初,為了開發黃河水利和根治黃河水害,國家出臺了《關于根治黃河水害和開發黃河水利的綜合規劃的報告》,規劃自1955至1967年,在黃河干流上修建三門峽、劉家峽兩座綜合性樞紐工程,青銅峽、渡口堂、桃花峪三座灌溉為主的工程。
張忠培先生生前整理書稿。高蒙河供圖
依照黃河治理規劃,三門峽水利樞紐于1957年開工,1960年基本建成蓄水,淹沒區涉及陜西、河南、山西三省的潼關、朝邑、華陰、華縣、大荔、三門峽市、靈寶、陜縣、平陸、芮城、永濟等11個縣市。為了搶救淹沒區的文物,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和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專門成立了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負責庫區的考古調查與發掘工作,時任考古研究所副所長的夏鼐先生擔任工作隊隊長,考古工作人員由文物管理局和考古研究所組織,除兩家單位的相關人員外,一些高校的進修教師、實習師生和水庫所在地區文物部門的干部,也加入到了這場轟轟烈烈的考古工作中[1]。三門峽庫區的考古調查工作是1955年開始的,1957年,在調查工作告一段落后,各調查組合并,轉變為按省劃分的分隊。從以往的資料看,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各分隊一般都是以省劃分的,但華縣隊是個例外,它是其中唯一一支以縣命名的分隊。
華縣隊的成立,不僅是三門峽水庫建設的需要,更與當時的形勢有關。據《華縣泉護村》介紹,“1958年,全國掀起大躍進的高潮,考古學界提出了建立馬克思主義的中國考古學體系的奮斗目標。在此形勢下,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在‘教育必須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必須同生產勞動相結合’的教育方針指引下,組成了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陜西分隊華縣隊”[2]。
當時正師從蘇秉琦先生、林耀華先生讀副博士研究生,年僅24歲的張忠培[3]與北京大學的高明、楊建芳、李仰松、白镕基等先生一起負責了華縣隊的工作。
華縣隊雖是在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陜西分隊直接領導下開展庫區考古工作的,但實際工作和各項事務都較為獨立,他們“從1958年秋至1959年秋,在華夏、渭南兩地進行了考古調查、試掘和大規模的發掘”[4],其中許多創造性的工作,都對后來中國考古學的發展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一、華縣渭南模式
華縣渭南模式是指華縣隊1958年在華縣、渭南進行田野考古時創立的,通過考古發掘、試掘和調查相結合,實現一個區域考古學文化編年序列的一套工作方法。這種點、線、面相結合的田野考古操作方法,被許永杰先生總結為“華縣渭南模式”[5],張忠培先生后來形象地將其稱作“陣地戰”“游擊戰”和“運動戰”。
張忠培1990年在山西省太谷縣白燕村工地庫房觀察陶鬲。 (圖片由張曉悟提供)
所謂陣地戰,是選定一個遺址,進行大規模發掘,以搞清楚這遺址中不同考古學文化或同一考古學文化不同時期遺存的空間結構與格局,并將這遺址現今所在的地點即村落建成可以進行區域考古的“根據地”,以支撐在該遺址及其周邊相關地區開展考古工作。運動戰,是選擇一定的遺址,進行小規模試掘,以填補定點大規模發掘的遺址中所缺的考古學文化遺存。故陣地戰和運動戰是摸清一定地區或一條河流的考古學文化序列及其社會進程的有效方法。游擊戰則是在定點大規模發掘遺址所在地區的河流流域內開展普查,以了解不同考古學文化或同一考古學文化不同時期遺存的分布狀況[6]。
1958年至1959年,華縣隊依之前調查的資料[7]對華縣泉護村和元君廟遺址進行了較大規模的發掘。這兩個遺址之間僅被一條季節性小河———溝峪河相隔,完全可以同時開展工作,于是這里就成了他們這期間工作的主要陣地。
華縣隊對泉護村遺址共進行了兩次發掘。第一次是1958年9月至12月,主要在第Ⅰ、Ⅱ、Ⅲ、Ⅳ、Ⅷ、Ⅸ等工區,發現了泉護村一期文化、二期文化和三期文化遺存。第二次發掘從1959年3月至5月底,主要是繼續對第Ⅱ工區發掘。
泉護村遺址第一期文化遺存的文化面貌與此前在河南陜縣廟底溝遺址發現的第一期文化遺存相同,其性質應屬廟底溝文化,張忠培先生將其分為三個階段;泉護村二期文化遺存,屬于仰韶時代晚期遺存,張先生據此命名了“泉護二期文化”;泉護村第三期文化遺存的面貌與廟底溝遺址第二期遺存相當,文化性質屬于廟底溝二期文化。
元君廟的發掘基本上是與泉護村遺址同時進行的,工作從1958年冬季開始,到1959年夏末結束。共發掘清理57座仰韶時代的墓葬,從層位關系和文化面貌看,除M438等4座墓的年代稍晚(相當于后來認定的史家期)外,其他53座墓葬全部為半坡文化,這53座墓被張忠培先生分為三個時期。同時,在墓地的北面的遺址區還發現了老官臺文化遺存和二里頭文化時期的1座墓葬。[8]
1958年12月,泉護村、元君廟的發掘工作告一段落。在此之前,因陜西西安半坡遺址和河南陜縣廟底溝遺址的發掘[9],學術界已經認識到了仰韶文化可能存在有半坡和廟底溝兩種類型[10]。通過對泉護村與元君廟兩遺址考古資料的初步整理,更使大家感受到,即使是同處于渭河流域僅被一小河相隔的所謂仰韶文化,其在文化面貌上也呈現出很多的不同。
2009年張忠培先生在瓦店遺址觀摩陶器
為了了解這一區域古遺址的類型與分布,華縣隊在1958年冬季和1959年4月,兩度對華縣、渭南進行了調查和復查,新發現遺址26處,并對其中的蟲陳村、南沙村、郭老村、漲村、白廟村和老官臺等8處遺址進行了試掘[11]。
老官臺遺址試掘中僅發掘了兩個灰坑(H1和H2),但卻發現了與當時已認識的仰韶文化或龍山文化都有明顯區別的另外一種文化類型———老官臺文化,并且從在元君廟、白廟村和白劉莊(即北劉)等遺址發現的同類遺存,認識到這種文化類型有一定的分布范圍。
在元君廟的發掘中發現,H403、H405和H406出土的陶器,和老官臺遺址陶器的面貌基本相同,而和同遺址半坡類型的陶器有著明顯的區別。同時發現,元君廟半坡類型墓葬填土中出有老官臺式的陶片,這就為確認H403、H405及H406年代早于此地的半坡類型提供了地層根據。這是中國考古學中第一次識別出前仰韶時代的考古遺存,其意義可堪比當年夏鼐先生發掘甘肅寧定縣陽洼灣齊家文化墓葬時,在墓葬填土中發現并確認了兩片“仰韶文化”(應該是馬家窯文化)的彩陶盆[12]。
郭老村遺址H704出土的雙腹盆、小口器、缸形器和罐的形制,基本上和半坡遺址的半坡類型的相同,缽卻同于廟底溝遺址的廟底溝類型的泥質灰陶斂口盆。這個單位的陶器兼具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的綜合特點,其年代大致相當于后來認定的半坡文化史家期,這個發現為研究半坡類型向廟底溝類型過渡提供線索。
蟲陳村遺址的陶器,以灰陶居多,紅色陶數量極少,無彩陶。紋飾以繩紋、籃紋最多,附加堆紋被廣泛采用,另外還有極少數的方格紋。陶器主要器形有鼎、斝、雙耳盆、泥質灰陶盆、帶把杯等,其整體面貌與廟底溝遺址第二期接近,因此,蟲陳村的這類遺存應該屬廟底溝第二期文化。
南沙村遺址下層出土銅錐1件,其花邊口沿繩紋罐與二里頭遺址同類器特征接近,當時對其性質的判斷是,“既不同于二里頭文化,又不等于二里崗下層,是一種具有地方性特點的遺存”。而南沙遺址上層出土有方唇分襠鬲,其特征與二里崗上層同類器相同,是當時確定的商文化分布最西的一處遺址[13]。
另外,華縣隊還對騫家窯一座東西約360米、南北寬250米左右的一座古城址進行了考古試掘,確定其建筑和使用年代當在春秋時期。
這樣,通過一年多考古發掘、試掘及對這些工作所獲得資料的研究,基本上建立起了以華縣渭南為中心渭河流域前仰韶至春秋時期的考古文化序列編年,即老官臺文化———半坡類型(分三期)———史家類型———泉護一期遺存(即廟底溝文化,分三期)———泉護二期文化———泉護三期遺存(廟底溝二期文化)———“龍山文化”(有別于客省莊二期文化和三里橋龍山文化遺存)———南沙遺址下層———南沙遺址上層———騫家窯西周遺存———騫家窯春秋遺存。這是在陜西建立的第一個考古文化序列,同時也是中國建立最早和年代最完整的區域考古文化序列編年。這一編年標尺,常被教科書及周邊區域考古學研究所引用和參考,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新的發現和研究成果在反復證明它依然科學可信。
華縣渭南模式的主要目的是構建區域考古學文化的編年序列,但這一組合式的操作模式的結果并不是只獲得了區域考古的編年,其中游擊戰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區域內不同考古學文化或同一考古學文化不同時期遺存的分布狀況,有點類似于后來的聚落考古。這點,華縣隊也獲得了許多新認識。如華縣渭南調查發現,這一區域新石器時代遺址主要分布在渭河南岸的秦嶺山麓,渭河支流兩岸的高地上,大部分遺址處于這些支流的中游地區,而在其進入渭河的入口處及上游地區缺乏遺址。遺址海拔最低340米、最高為365米,多半在350至360米之間。另外發現,“年代愈晚,遺址愈密。老官臺文化只有兩處遺址,相距約15公里;半坡類型有五處遺址,西沙河及赤水各有兩處,遺址分布顯然較老官臺文化密集;廟底溝類型遺址又比半坡類型遺址稠密一些,共有八處,除未在赤堤河發現外,華縣境內渭河各支流都有廟底溝類型遺址;龍山文化遺址計有九處,略多于廟底溝類型?!蓖瑫r還發現了半坡類型居址與墓地鄰近的特點[14]。
華縣渭南模式的創建和實踐,是考古學區系類型理論創建和實踐的積累,依蘇秉琦區系類型理論[15],華縣渭南模式下的考古發掘和試掘所認識的考古學文化遺存就是“文化類型”和“分支”,考古調查的區域就是“塊塊”,通過發掘、試掘和調查所構建的編年序列就是“條條”。[16]這一有目的、有計劃的課題式考古研究方法意在構建區域考古文化的編年序列,因此,華縣渭南模式尤其適合在以往工作稀少的地區進行考古研究。陜西史前考古曾結合陜北、關中和陜南三個區域的自然地理和考古學文化區系傳統,規劃構建以石峁為中心的大河套黃土高原地區,以楊官寨為中心的渭河關中平原地區,以龍崗寺為中心的漢江上游秦巴山地區三大史前文化遺產保護和考古科研平臺,三個平臺除了帶有明顯的區域特色外,其工作目標也各有側重,這一構想的提出,很大程度上也是對華縣渭南模式的認知[17]。
二、元君廟模式
由張忠培先生負責編寫的《元君廟仰韶墓地》是華縣隊的另一項重要成果,[18]這本考古報告的研究方法和學術思想,實際體現的是一種考古的研究模式,這種研究模式被學界稱之為“元君廟模式”[19]。
元君廟模式的核心目標是“透物見人”,即通過對元君廟仰韶墓地相關遺存的研究,來探索其背后人群的關系。陳雍先生曾對元君廟模式進行過概括,認為它以一種炊器(弦紋罐)、一種墓葬(合葬墓)、一座墓葬(M420)為切入點,揭示了墓地布局結構,以及墓地反映的社會組織和社會形態。
《元君廟仰韶墓地》展現了“元君廟模式”的基本內容,它不像一般考古報告那樣,先交代材料,然后才進行研究。它的第一章即對墓地進行了研究,并且成為全書的“綱”,最后一章即第六章對整個墓地進行了解釋,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其他各章及附錄是描述墓地。但即使是資料描述,《元君廟仰韶墓地》也進行了精心的設計,正文與附錄、文字描述與插圖、圖版、附表等之間體現出一種分工和協調。其按照陶器型式排列線圖,依墓葬隨葬品組合編制圖版等做法給讀者帶領了極大的方便,記得有一次張忠培先生問我讀《元君廟仰韶墓地》的感受時,我首先談及的就是該書圖版安排及其反映的學術思維。
從整體上看,《元君廟仰韶墓地》在體例上構成了研究———描述———解釋的邏輯關系[20]。研究墓地的第一章分為三節。
第一節是對墓地范圍的研究。強調其完整性,指出“元君廟墓地已幾乎整個地被揭露出來了”,也就是說,在600平方米的墓地范圍內,除已經發掘的57座墓葬外,再沒有發現其他同時期墓葬,這種分析,提高了對墓地布局分析及由此探討社會組織的可信度。
第二節是對墓地的分期研究。對所有墓葬進行了年代學研究。根據墓葬填土陶片、墓葬間疊壓打破關系及隨葬陶器,推斷M438、M423、M460和M461四座墓晚于墓地其他墓葬,因而在后面的布局研究時就將其排除在外,余下的53座墓葬,因7座沒有隨葬陶器或陶器破損嚴重難以進行類型學研究也將其剔除在外(見《元君廟仰韶墓地》第8頁,頁下注)。最后,將剩下的46座墓葬,根據層位關系及陶器的類型式與組合關系,分出早、中、晚三期。
第三節是對墓地布局的研究。首先根據發掘資料認定整個墓地自東而西分為6排,其中第一排10座墓葬,第二排10座,第三排4座,第四排11座,第五排4座,第六排6座。。并且對一些特殊墓葬進行了分析。
將分期結果帶入墓葬平面圖中,可發現元君廟墓地分為年代關系平行的兩個墓區,大體包括第一、二、三期墓葬的第一、二、三排為甲區,大體包括第一、二、三期墓葬的第四、五、六排為乙區。
在對墓地布局研究時,張先生發現個別墓葬存在錯位的現象,他大膽地對其進行了微調,這樣,元君廟墓地分為兩個墓區的情況就更加直觀((見《元君廟仰韶墓地》第15頁圖六)。甲區包括第一、二、三排和第四排的一小片地方,乙區包括第四排絕大部分地方和第五、六排。元君廟墓地“甲、乙墓區墓葬排列與分期關系表”(見《元君廟仰韶墓地》52頁)表明,甲、乙兩個區的墓葬不是根據時間,而是根據它們應該在的空間劃分的。
很顯然,《元君廟仰韶墓地》在分析墓地布局時采用了一種典型的模式化研究思路?!皳?,可將那些未確定分期的墓葬,按其所在的排列,或據其左右墓葬的年代判斷它們的期別;同樣,也可以將那些跨排或‘錯落’排列的墓葬,按其年代把它們歸入適當的排?!盵21]考古界曾有對《元君廟仰韶墓地》調整M442、M430、M413和M412四座墓葬的作法提出質疑,但張先生認為,先民們在安排墓葬時,應遵循了“定穴安葬”的規則,相信按照這樣的原則,去揭示墓葬排列的規律,并且回歸到墓地平面中,就可以顯示出墓地的布局特征?!岸ㄑò苍帷钡脑瓌t并非張先生臆造,《周禮-春官-墓大夫》中記載的墓大夫在規劃墓葬時“正其位,掌其度數(鄭玄注:位,謂昭穆也。度數,爵等之大?。钡穆氊?,或許就與定穴安葬相關。
《元君廟仰韶墓地》的第六章是解釋墓地的內容,是報告最具爭議也是精彩的部分,內容層層遞進,與前幾章形成呼應。陳雍先生將這部分內容概括為四部分:
(1)用氏族———部落的概念,解釋了墓地甲、乙兩個墓區,認為元君廟部落內部存在兩個對偶婚氏族,其成員間的關系屬于姻親范圍。
(2)用家族的概念,解釋了墓地中的合葬墓,認為家族已經成為氏族內普遍存在的組織單位。
(3)用血親的概念,解釋了以合葬墓為代表的家族成員之間的關系。用母系的概念解釋了家族的世系。根據單人墓、同性合葬墓和母子合葬墓的墓穴結構、隨葬陶品數量,推測當時女性的地位較高。根據男性和女性隨葬品中的工具,推測男、女不同的勞動分工。
(4)根據甲乙兩墓區墓葬和人骨的數量、墓葬結構及隨葬品的多寡,推測兩氏族的家庭數量和經濟狀況,分析甲氏族擁有權威較高、財富較多的家族單位。根據墓地內遷葬墓推測,氏族墓地的定穴安葬原則遭到了違背或破壞,由此推斷,家族雖然在氏族中,但已經成為和氏族相對立的力量?!对龔R仰韶墓地》以墓地的分期為基礎,分析了墓葬埋葬次序和排列方式,構建了墓地的布局結構,并且據此探討了人群的社會組織結構,勾勒出一個包含了若干個家族的,由兩個氏族構成的母權制部落社會圖景,是運用歷史唯物主義思想闡釋人群社會組織的一次具體實踐。[22]“根植于中國考古學的元君廟模式,在中國半個多世紀的歷程中,凝練出自己的特色,為中國考古學派的形成作出了重要貢獻?!盵23]元君廟模式被張光直先生評價為“公認是研究中國史前時代親族組織的模范”[24]。
我們相信,元君廟模式這種通過對遺存的研究,去探索創造考古學文化的人們共同體的歷史演進過程的研究方法還將繼續為中國考古學研究發揮積極作用。
三、老官臺文化與泉護二期文化的確認
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新中國不斷涌現出的考古新發現使考古學文化的命名成了當時的焦點。為此,夏鼐先生發表了《關于考古學上文化的定名問題》[25],提出考古學文化命名的指導性原則。老官臺文化和泉護二期文化的命名正是對夏鼐先生這一重要考古理論問題的思考。
老官臺文化是華縣隊確認的一支重要的考古學文化,以1959年試掘的華縣老官臺遺址命名。[26]這種文化遺存實際上早在上世紀三十年代發掘寶雞斗雞臺遺址時就有發現,徐旭生先生當時已經注意到了這類遺存與仰韶文化的差異,說其陶器“有紅的,有灰的,有黑的,但均是天然色,絕無加彩……質地比較粗糙,無仰韶文化之紅陶”,推測“這個時期比仰韶古”,[27]蘇秉琦先生《斗雞臺溝東區墓葬圖說》中公布的一件瓦“鼎”(原號50282),“黑褐色陶。含砂。腹壁有火灼痕。壁薄而勻,里面平整,外面繩紋清楚,斜行與縱行重疊。圓唇,直口,矮領。小平底,三個扁矮實足?!盵28]可能即是其中的一部分。[29]
1958年冬,黃河水庫考古工作隊陜西分隊華縣隊在半坡類型元君廟墓地的一些墓葬的填土中,以及在調查華縣老官臺和渭南縣白廟、白劉莊諸遺址時,也都發現了老官臺文化的陶片。當時大家并不認識這類陶片,但其與該隊發掘的半坡類型、廟底溝類型、泉護二期文化及廟底溝二期文化遺存的陶器,都存在著較大的區別,因此引起了他們的關注。
為了了解這種陶片所代表遺存的情況,1959年4月,華縣隊對老官臺遺址進行了試掘。約略與此同時,在續掘元君廟墓地時又發現了包含單純的老官臺文化的遺存,并且在元君廟半坡類型墓葬的填土中發現了老官臺文化的陶片。老官臺文化的陶器,均為手制,陶器上無任何輪制的痕跡,夾砂及細泥紅陶約占陶器總數的2/3,細泥黑陶占1/3。陶器器形小,器類少,主要器形有圜底缽形鼎、平底或餅形假圈足及圈足的缽或碗、直壁或腹壁微曲的罐等,器表紋飾有繩紋、線紋、劃紋、錐刺紋等,彩陶極少,多為朱紅色條帶,施彩于缽形鼎的口沿外側。這些發現使他們認識到,老官臺文化是早于半坡類型的一種新發現的考古學文化。[30]
老官臺遺址當時考古工作的規模并不大,相關堆積也不太典型。那么,為什么要用老官臺遺址命名這類文化呢?為此,張忠培先生曾專門進行過說明:“老官臺遺址的老官臺文化遺存,相當貧乏,故只作了較小規模的發掘工作。所得資料雖難以全面地認識老官臺文化,但那次發掘,卻第一次為認識新發現的考古文化的一般特征,提供了層位關系可靠的器物群。因此,我們按照一般考古慣例,稱之為老官臺文化?!盵31]這正是老官臺文化命名的原由。
繼老官臺之后,在西鄉李家村、何家灣,寶雞北首嶺和邠縣下孟村等遺址先后發現了老官臺文化遺存,這類遺存的發現,引起了學術界的高度重視。夏鼐先生認為,它和典型的仰韶文化有密切的關系,而它所代表的文化可能要較早,“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個較可靠的線索?!盵32]蘇秉琦先生也說:“以北首嶺、元君廟下層等為代表的文化遺存,應和半坡類型劃分開來”,“這類文化遺存無疑同半坡類型的仰韶文化具有一定的淵源關系”[33]。
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期或六十年代上半葉,盡管與老官臺文化相關的考古工作還存在著許多問題,但老官臺文化的確認,從層位上“頭一次將黃河流域中游的新石器時代的年代推到仰韶文化之前”[34],為探討前仰韶時代的考古學文化拉開了序幕,同時也為黃河流域彩陶起源的研究提供了視角。泉護二期文化是華縣隊確認的另一種重要的考古學文化。
在1958-1959年對泉護村遺址發掘之前,因為西安半坡和陜縣廟底溝遺址的發掘[35],考古界已經普遍認識到仰韶文化存在有半坡類型和廟底溝類型,并且逐漸識別出了以半坡遺址H1等單位為代表的仰韶文化晚期階段的遺存。在山西芮城縣西王村遺址發掘資料公布之前[36],嚴文明先生將西安半坡遺址以H1為代表這類遺存稱為半坡晚期類型[37],張忠培先生在研究了西王村相關遺存后,將這類遺存稱為半坡遺址(4)期[38]或半坡晚期遺存[39]。那么,以半坡遺址H1為代表的遺存是仰韶時代最晚期階段的遺存嗎?從陶器的特征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類遺存與陜晉豫地區已知的廟底溝二期文化之間尚存在明顯缺環,也就是說,半坡四期文化或半坡晚期類型,不可能直接過渡到廟底溝二期文化。事實上,在它們之間還橫亙著一個泉護二期文化。
泉護二期文化以泉護村遺址命名。1958-1959年,華縣隊在對泉護村遺址進行發掘時,張忠培先生發現,該遺址不僅堆積有已經熟悉的廟底溝文化、廟底溝二期文化等遺存,還存在地層上晚于廟底溝文化的一種新石器時代遺存,新發現的這類遺存的陶器特征既區別于廟底溝文化,又和廟底溝二期文化不同,頗有自己的特點。在對泉護村發掘資料進行了認真研究,并且與西王村遺址“仰韶晚期”和以H18為代表的遺存進行比較后,先生終于辨識出了泉護二期文化,[40]他在《華縣泉護村》報告中,對泉護二期文化的特征進行了描述,認為其陶器可分為六種質地、色度不同的陶系,以夾砂粗灰陶和夾砂粗紅陶最多,泥質灰陶和泥質紅陶次之,灰陶的比例達53%。陶器紋飾比較單純,有繩紋、籃紋、附加堆紋、指甲紋及彩陶,其中附加堆紋最多,常施于頸、腹及近底處,繩紋僅次于附加堆紋,再次為籃紋,而彩陶及指甲紋極少。主要器形有罐、尖底瓶、鼎、甕、盆、缽、鏤空圈足器、盤等。指出泉護二期文化的陶器的面貌和半坡四期遺存形似而某些陶器又明顯可以視作廟底溝二期文化同類型器的祖形。
泉護二期文化的確立,完善了陜晉豫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的考古編年序列。泉護二期文化是繼半坡四期文化之后,以渭河流域為中心分布的一種獨具特征的考古學文化,它的文化面貌、文化特征相對穩定,分布范圍比較明確,其存在的時間大約是在公元前2900年至公元前2400年,處于半坡四期文化和廟底溝二期文化之間。泉護二期文化陶器最明顯的特征在于它上與半坡四期文化相比,尖底瓶由折沿長頸口變成喇叭狀口,尖底瓶的底部鈍化且變為向外拉出的小尖,隨后小尖逐漸加大,呈瘤狀、紐狀(即所謂的瓜皮帽狀),最后到尖底消失,灰陶及施籃紋的陶器在這一階段所占的比例明顯增加;下與廟底溝二期文化陶器相比,紅陶仍然占一定比例,空三足器還沒有出現。延續了兩千余年的尖底瓶,此時雖然還沒有消失,但已經基本上走到了盡頭,仰韶時代最具特征的典型器物尖底瓶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所以,如果存在仰韶時代和龍山時代的話,泉護二期文化是真正意義上兩個時代的過渡階段文化。[41]老官臺文化和泉護二期文化的確立,使我們看到了延續兩千多年,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時代———仰韶時代的來龍去脈及文化源流,對認識仰韶時代以渭水流域為中心的中原核心區史前考古學文化的譜系與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學術意義。1958-1959年,短短兩年的時間,華縣隊和正當風華正茂之年的張忠培先生,在華山腳下、渭水之濱,為新中國的考古豎起了一座紀念碑,時至今日,這座豐碑依然是那樣的雄偉和高大。謹以此文紀念張忠培先生逝世五周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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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陜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館:《西安半坡———原始氏族公社聚落遺址》,文物出版社,1963年;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廟底溝與三里橋》,科學出版社,1959年。
[10]安志敏:《試論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文化》,《考古》1959年第10期;石興邦:《黃河流域原始社會考古研究上的若干問題》,《考古》1959年第10期。
[11][13][14]北京大學考古教研室華縣報告編寫組:《華縣、渭南古代遺址調查與試掘》,《考古學報》1980年第3期。
[12]夏鼐:《齊家期墓葬的新發現及其年代的改訂》,《考古學論文集》,科學出版社,1961年。
[15]蘇秉琦、殷瑋璋:《關于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文物》1981年第3期。
[17]陜西省考古研究院:《承前啟后,繼往開來,開創陜西史前考古新局面》,《中國文物報》2015年12月18日第6版。
[19][20][23]陳雍:《認知“元君廟模式”》,故宮博物院編:《紀念張忠培先生文集(學術)》,故宮出版社,2018年。
[22]陳暢:《元君廟模式在史前墓地研究中的運用———以大南溝石棚山墓地為例》,故宮博物院編:《紀念張忠培先生文集(學術)》,故宮出版社,2018年。
[24]張忠培:《中國考古學:走近歷史真實之道》,科學出版社,1999年。
[25]夏鼐:《關于考古學上文化的定名問題》,《考古》1959年第4期。
[26]張忠培:《試論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存的文化性質》,《考古》1979年第1期;嚴文明:《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早期文化的新發現》,《考古》1979年第1期。
[27]徐炳昶:《陜西最近發現之新石器時代遺址》,《北平研究院院務匯報》1936年7卷6期;《斗雞臺掘獲仰韶期前古物》,《燕京學報》1937年第21期。
[28]蘇秉琦:《斗雞臺溝東區墓葬圖說》,《蘇秉琦文集(一)》,文物出版社。
[29][30][31]張忠培:《關于老20官10臺年文?;膸讉€問題》,《社會科學戰線》1981年第2期。
[32]夏鼐:《我國近五年來的考古新收獲》,《考古》1964年第4期。[33]蘇秉琦:《關于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考古學報》1965年第1期。
[36]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山西芮城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址的發掘》,《考古學報》1973年第1期。[37]嚴文明:《半坡仰韶文化的分期與類型問題》,《仰韶文化研究》,文物出版社,1989年。
[38][40]張忠培:《試論東莊村和西王村遺存的文化性質》,《考古》1979年第1期。
[39]張忠培:《研究考古學文化需要探索的幾個問題》,《文物與考古論集(文物出版社成立三十周年紀念)》,文物出版社,1987年。
[41]王煒林:《試論泉護二期文化》,《考古與文物》2011年第6期。
原載《渭南文博》2022年第1期
圖片來源于網絡
7月5日是知名考古學家、故宮博物院原院長、故宮研究院名譽院長、故宮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忠培先生逝世五周年紀念日。今刊發此文,向張忠培先生致以崇高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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